武政办〔2018〕59号
武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
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2018年,县政府共受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70件,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48件。为认真做好今年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议、提案是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和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建议、提案是政府及部门的重要职责。各承办单位要针对今年建议提案时间短的客观因素,进一步提高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并明确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指定科室和专人具体办理。对重要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专项进行部署、专门进行督促,确保每件建议、提案全面落实到位。
二、严格程序,规范办理
(一)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和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及时研究。交办的建议、提案不属于本部门旧版云顶国际yd222登录入口的业务范围的,要在7日内向县政府督查室提出书面理由(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拖压搁置,不得自行转交其他单位承办。
(二)各承办单位要将承办的建议、提案内容认真熟悉、研究整理,在开展10月份与人大代表、政委委员沟通联络活动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见面沟通,了解代表、委员所提建议的真正意图,更好地做好办理工作。同时,在每月组织与人大代表、政委委员沟通联络活动时,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办理进度,提高办理透明度。
(三)涉及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并答复代表、委员;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并将本单位意见于2018年10月20日前函告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
(四)各承办单位要在2018年11月10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确因情况复杂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县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延长10日办结。
(五)办理复文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复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行文(见附件1、2)。
(六)各承办单位办理的复文须请代表和委员本人亲自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4)上签署意见,不得擅自代签。对代表、委员反映不满意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向代表和委员做好解释说明,并于10日内重新办结。
(七)各承办单位对每件建议、提案的答复,要详略得当、观点明确、理据真实、符合政策。经县政府督查室审查把关、报请分管县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以正式文件一式5份报县政府督查室,同时,承办建议的单位一式25份报人大选工委,承办提案的单位一式15份报政协提案委。办理建议、提案在5件以上(含5件)的承办单位,同时应将书面总结一并报县政府督查室。
三、加强督查,确保效果
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实行谁办理、谁负责,做到落实一件、答复一件,不拖拉、不积压。同时,各承办单位要敢啃“硬骨头”,敢趟“深水区”,以难点问题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提升。县政府督查室要主动结合县人大选工委、政协提案委,将督查督办贯穿于办理工作始终,不定期对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和质量进行督查,督促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办复任务,并要克服今年办理时间短的客观因素,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在年终要进行评先、评优,对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无故延期或办理结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年终目标考评中作为加分扣分依据予以运用。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