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为推动鸡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市诚信鸡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与鸡西市公安局、财政局等11家单位联合印发《鸡西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日前,为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内跨部门的联合惩戒机制,构建失信市场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鸡西市14家单位联合印发《鸡西市关于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切实加大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
该《备忘录》具有惩戒部门多、措施多,惩戒力度大,影响范围广等三个特点,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诚信鸡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鸡西中心支行、公安局等14家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反复研讨、交换意见后联合印发。《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的范围,确定联合惩戒的对象为违背市场竞争准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假售假、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违法行为,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阐明了依法限制取得政府资金支持、依法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等9项联合惩戒措施;完善了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和信用惩戒动态管理,在“信用鸡西”网站公示的同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各部门定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反馈至市诚信办和市工商局。《备忘录》极具针对性与实际操作性。
该《备忘录》的印发,实现了各单位高点站位,强化协作;有利于完善失信惩戒体系,严厉打击个别市场主体不讲诚信、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诚信、违法行为;有利于在全市构建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监管格局和“遵法、守法、诚信、健康”的经济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