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付某得知自己要被拘留,主动要求与栾某协商解决。
昨日,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被判返还20万元
判决生效仍不履行
2014年,付某与栾某签订协议,约定栾某于2014年2月至7月出资人民币280000元,以付某名义分期付款购买4台运营车辆,挂靠在某物流公司名下,由付某经营和管理,付某每月向栾某支付经营费用22000元,剩余利润归付某。车辆到期报废后,双方结清账单,剩余资金归付某所有。
2014年7月,付某与某物流公司签订《运输车租赁合同》,分期付款购买了4台运营车辆,30个月内付清购车款。
但因运营不善,2015年4月,付某将两台车辆返还物流公司。
栾某认为,其向付某出资购车,是借贷关系,要求付某返还出资款,于是在2017年起诉到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定,付某返还栾某200000元。付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然而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付某未履行给付欠款义务。于是,栾某于2018年8月到法院申请执行。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三年内全部偿还完毕
案件受理后,刘希和执行组立即对付某的财产情况进行网络查询,并到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但未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
办案法官于是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
此外,执行法官还查询到,付某还是另外两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且均未全部执行完毕。
因栾某与付某曾是同学,且合作经营过,对付某了解较多。执行法官经从栾某处了解,付某依然在物流运输行业从业,但很难确定其具体行踪。
2018年11月,栾某主动提供线索,付某从外地返回沈阳。
执行法官立即到付某居住地,将其拘传带回法院。因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昨日,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付某慑拘,主动要求与栾某协商解决。
据介绍,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付某因有多个执行案件,履行能力有限,先期偿还10000元,余款每月至少偿还2000元,三年内将本金和逾期利息全部偿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