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因欠债不还被申请强制执行。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后,仍未还款。近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依法拘留黄某15日,并将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去年12月,黄某因拖欠廖先生1万元,被廖先生起诉到法院。经邕宁区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黄某分期归还廖先生借款本金和利息,每月还2000元。然而,黄某未按约还款。廖先生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约廖先生、黄某到法院,耐心释明法理,做黄某的思想工作。最终,黄某表示愿意履行债务。今年8月,黄某与廖先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黄某分期还款,最迟在2019年5月30日前还清拖欠廖先生的本金及利息。
黄某仍未主动还款。邕宁区法院根据廖某的申请,对黄某恢复强制执行。11月15日,黄某被拘传到法院。面对执行法官,黄某声称其家庭开支大,暂时没有还款的能力。但是,法官查到的情况却是,黄某长期在外务工,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鉴于黄某言而无信,一再失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邕宁区法院依法拘留黄某15日,并将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