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维护司法公正权威,切实提升执行质效,7月19日凌晨5点20分,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继续开展常态化“徽动执行”集中行动。执行局干警们不畏烈日炎热,按照预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展开伏天突击。
执行案例一
陆某某与葛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今年3月底在和县法院立案执行,因葛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其名下的房产。由于葛某某长期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查找均未见到其人,后经多方走访,执行法官终于与其家人取得了联系,在执行法官耐心充分的沟通下,其家人说通葛某某出面解决,最终葛某某与陆某某协商一致,葛某某一次性还款37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案例二
尹某某因与罗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至和县法院,法院判决被告罗某某偿还原告尹某某货款及利息,因罗某某一直未给付货款,案件于今年3月进入执行阶段。经执行法官查询,罗某某名下无房产、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罗某某一直不配合也不还钱,案件一度希望渺茫。但执行法官并不气馁,依旧多方打听和实地调查,案件也终于迎来转机,原来罗某某在另一处养着一批羊,执行法官依法拘传了罗某某,责令其将部分羊卖掉偿还本案债务,迫于执行威压,罗某某主动与尹某某和解,最终本案以清偿35000元执行完毕。
执行案例三
申请执行人马鞍山某公司和县分公司因与和县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和县法院申请执行,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顺利拘传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说下,被执行人最终偿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33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本次执行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11人次,拘传被执行人7人,司法拘留2人,执行完毕5件,执行到位16.7万元。和县法院将持续加强执行力度,践行善意文明执法理念,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执行举措护航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